机动车辆保险第三者的含义是什么?
机动车辆保险第三者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第三者责任险是商业险中的一种,是指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2. 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
中国汽车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存在的问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理赔额度偏低,理赔慢;部分机动车所有人保险意识淡薄,不投保车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额度过低,造成交通事故发生后无能力理赔或赔偿金额不够,“商业三者险”的最高理赔限度已不能够完全适应当下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致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伤情不能够及时得到有效控制,致残致死***时有发生
对策
1、建立“交强险”赔付额度增长制度结合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偏低,已无法有效保护事发时除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生命财产损失的问题,我国应当建立与通货膨胀因素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的“交强险”赔付额度增长制度,以有效保护受害人的生命财产损失。
2、完善机动车车辆商业险制度
针对机动车所有人保险意识。针对商业保险“高保低赔”的问题,建议直接取消免***,停售不计免赔险,真正实现“全保全赔”。
3、规范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
要根本解决“同命不同价”问题,以我国目前的现实来讲,会有相当困难。但政府有关部门完全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做到“同命同价”,首先,要在交通事故中做到“城乡统一”,即不按农村户口或者城市户口为依据进行赔偿,实行城乡统一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