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债权计划管理办法?
是一套规定和程序,用于管理保险公司的债权问题。这些办法通常包括确定债权人的权利和责任、债务偿还***、债权分配、争议解决和监管机构的职责。
这有助于确保保险公司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债务问题,并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具体的管理办法可能因地区和法律而异。
2020年3月,中国银保监会颁布了《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继《暂行办法》出台,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又颁布了规范债权投资***、股权投资***、组合类产品业务的配套文件。本文主要对《债权投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主要条款进行解读,与已废止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对比分析,梳理该《实施细则》施行后,需要关注适用法规的调整变化。
截至2019年末,保险资管产品余额2.76万亿元,其中债权投资***1.27万亿元、股权投资***0.12万亿元、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1.37万亿元。从中可以看出,债权投资***在保险资管产品余额中占比最高,其作为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对接实体经济的重要工具,主要投向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在《实施细则》出台之前,并无专门规范债权投资***业务的统一法规,主要通过对债权投资***投资的项目的监管来达到对其进行规范的目的。此次《实施细则》的出台,债权投资***有了统一规范其运作的专门法律文件。
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的制定依据是《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暂行办法》及保险资金运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其对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债权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进行规范,以达到保障保险资金安全,维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实施细则》主要有十八条,对债权投资***的产品定义、保险资产机构开展债权投资***的资质条件,融资主体、资金投向、信用增级、注册管理及时效、核算评估、投后和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禁止行为、报告要求及监管措施等均进行了规范。
随着《实施细则》的出台,原先规范债权投资***运作的法律文件《基础设施债权投资***管理暂行规定》(保监发〔2012〕92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关于债权投资***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保险资金〔2013〕93号)、《关于债权投资***投资重大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资金〔2017〕135号)及《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保监发〔2012〕91号)第六条将失效,不过《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等法规的效力未受影响,将继续作为债权投资***的规范依据。
保险的派生功能是指?
保险的派生职能主要有以下两项:
(1)防灾防损职能
防灾防损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由于保险的经营对象就是风险,因此,保险本身也是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
保险企业为了稳定经营,要对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看哪些风险可作为承保风险,哪些风险可以进行时空上的分散等。而人为的因素与风险转化为实现损失的发生概率具有相关性,因此,通过人为的事前预防,可以减少损失。
由此,保险又派生了防灾防损的职能。而且,防灾防损作为保险业务操作的环节之一,始终贯穿在整个保险工作之中。
a保险的经营从承保到理赔,要对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和分析,因此,保险公司积累了大量的损失统计资料,其丰富的专业知识有利于开展防灾防损工作,进而履行其防灾防损的社会职责。
b从保险自身的经营稳定和收益角度来讲,保险公司通过积极防灾防损,就可减少保险的风险损失,增强其财务的支付能力,并增加保险经营的收益。
c保险公司加强防灾防损工作,就能积极有效地促进投保人的风险管理意识,从而促使其加强防灾防损工作。可见,防灾防损是保险的一个派生职能。
(2)融资职能
保险的融资职能,就是保险融通资金的职能或保险资金运用的职能。保险的补偿与给付的发生具有一定的时差性,这就为保险人进行资金运用提供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