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社会保险征缴条例?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1月22日生效,从1999年1月22日开始,员工可以要求企业补交养老、医疗、失业保险。
二、《劳动法 》1995年1月1日期实施,其中也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从以上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1992年不参保是不违法的。
社会保险征缴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稽核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的核查。
第三条 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部门具体承办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三)熟悉社会保险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开展稽核工作的相应资格。
下岗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没有被废止,依然有效。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四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关键环节,在当前乃至今后相当一个时期,社会保险费征缴立法只会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可能随着形势变化修改,但不会废止。
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根据***院《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工作。
第四条 社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征收,分级入国库。但原行业统筹企业、中央直属军工企业和省属农垦企业的养老保险费由省地方税务机关直属机构征收。
地方税务机关有权对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