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值保险计算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下称《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第一、二款的规定,保险合同分为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其中不定值保险合同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在财产保险合同的理赔过程中,如何认定保险合同的保险价值非常关键。只有查明不同保险标的物的保险价值确定方式与对应的保险金额,才能够界定保险合同的承保比例,进而准确定损核赔。
定值保险怎么计算赔款?
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对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事先确定,在保险合同成立后,若有保险事故发生,导致财产全部损失时,不管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是多少,保险人都会参照保险合同事先约定的保险价值作为计算赔偿金额的凭据,而保险标的不用重新进行估价。若仅仅损失一部分,只要把损失的比例确定即可,该比例与双方确定的保险价值的乘积就是保险人应支付的赔偿金额。
通常情况下,定值保险合同多见于海上保险、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国内船舶保险及一些以不易确定价值的艺术品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中。
定险是什么?
定险也就是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
农业保险是定值保险么?
定值保险合同定值保险合同,又称“定价保险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事先确定保险标的价值并载明于保单中的一种保险合同。
在定值保险合同中,除非保险人能证明投保人有欺诈行为,否则,发生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后,保险人不得以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与事先约定的保险价值不符而拒不履行合同。
在保险实践中,不定值保险合同为大多数的财产保险合同所***用,海上保险等则极少***用这种合同。
与定值保险合同确定赔偿金额的方法不同,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根据保险标的实际价值估定其损失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