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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1、第一条 为提高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和《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2、第三十条 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考核设定3年过渡期,即从2005年5月1日起至2008年5月1日止。
3、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自取得资格证书后3年内,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必须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4、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和《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所有保险从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员每年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且要达到规定的学时。
5、第九条 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接受岗前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80小时,其中接受保险法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小时。第十条 岗前培训的课程设置由培训机构负责并报告保险监管机构。
保险继续教育有什么用
保险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是指在从事保险代理活动期间,需要经常从公司文化、公司背景、公司产品、如何规避风险、投保实务、为消费者利益出发等学习。继续教育36小时是指累计学习时间要有36个小时。
后续教育是指保险营销员在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过程中每年接受的、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保险营销员首次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前,应当接受累计不少于80小时的岗前培训。
保险代理人资格证本来是每年都要年审的,也就是每年的继续教育36小时的网上学习,你可以到当地的保监会去报名学习,换证的。
保险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可以按照继续教育报税吗
1、法律分析:可以的。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的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教育是指已经脱离正规教育,已参加工作和负有成人责任的人所接受的各种各样的教育。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新个税扣除中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4、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不属于可扣除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5、个人再继续教育去年没有申报免税的,今年不可以申报回来。税收有着很严格的时效性。个人再继续教育,去年应当申报而没有申报免税的,去年所交的税收都已入库,如果想申报回来,手续很复杂,一般税务机关也不予办理。
6、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保险员代理资格证继续教育问题
保险员代理资格证继续教育问题主要涉及保险员在获得代理资格证后,需要参加一定的继续教育培训以保持其专业能力和合规性。
持证上岗与培训保险代理人需要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或《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证书》,有效期3年。此外,保险代理人需要进行岗前培训和持续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16小时。
保险代理从业资格证以前要求完成对应后续教育后3年换证一次,这样保险公司才能出展业证,新的政策有些地方改革中,A证全国性永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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