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保险法》第七十一条 设立保险公司,必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七十二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 第七十三条 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是,不得低于第一款规定的限额。 第七十七条 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由批准部门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凭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汽车保险公司成立的条件需要,什么条件?
成立汽车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二)有符合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2021年成立的保险公司?
2021年新成立的保险公司是中国融通财险有限公司。中国融通财险由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融通旅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共同发起,注册资本30亿元,注册地上海市,拟任董事长李耀。
5月26日,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2021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今年一季度,该公司实现保险业务收入36.01亿元,净利润-3.15亿元。中国农再成立于2020年12月31日,银保监会尚未对该公司进行风险综合评级。截至一季度末,中国农再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202.61%。
个人注册保险事务所条件?
(1)有符合本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合法的保险公司章程必须符合《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应规定。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
(3)有合格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中资保险公司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除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政策,有保险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管理和业务工作能力外,还须具有:经济、金融或其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在人员素质上,保险公司从业人员中应有60%以上从事过保险工作和大专院校保险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必须聘用经保险监管部门认可的精算专业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的组织机构是指具有健全的权力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还应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及公平竞争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