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是一种不可转让的证券吗?
票据不是一种不可转让的证券。票据是一种短期借款工具,通常由企业或政府发行,以便快速筹集资金。持有人可以将票据出售或转让给其他人,以获取资金或利润。因此,票据是一种可转让的证券,它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买卖。
票据可以是可转让的,也可以是不可转让的。不可转让的票据通常是指由个人或公司签发的、只能由指定的收款人持有并兑现的票据,也称为“指定付款票据”。这种票据不允许再次转让给其他人,因为其背书条款规定了只能由特定的收款人兑现。
而可转让票据则是可以转让给其他人,持有人可以将其转让给其他人或质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资金支持。所以,票据不一定是不可转让的证券,具体要看其背书条款规定。
票据的基本性质是什么?
票据的基本性质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票据是代表一定数量货币请求权的有价证券,即货币证券。有价证券是一种代表财产所有权或债权的,以一定金额来记载的证书。有价证券可分为物权证券、货币证券、资本证券等,其中,货币证券是代表一定数量货币请求权的有价证券,可以在法定的范围和条件下流通。但是,货币证券并不是货币本身,它不具有由法律所规定的货币强制通用效力,它只是在法定的特殊范围和条件下才可以发挥其作用。 票据正是因为属于货币证券,代表了一定数量的货币请求权,并具有流通作用,所以,它才可能发挥它的汇兑、支付、结算和信用等基本功能。所以,货币证券是票据的基本性质之一。 (2)票据是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票据是在市场交换和流通中发生的,反映了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具体地说,在财产(商品、货币及其他财产权利)交换中,双方当事人各自享有财产方面的、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即发生了债权债务关系,这就要求以书面形式确定和表现出来,以保障双方实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票据正是在这个基础上产生的。没有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没有票据。所以,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是票据的基本性质之一。
会计中,应收票据为什么不属于有价证券?
会计中应收票据一般为各种汇票和票据,这些都是由于经营活动产生的。
而股票,债券之类的证券,主要是由各种投资活动获得,一般与经营业务无关。这是最典型的区别。在会计分类中,证券的特征实际上于原材料,固定资产这些科目类似。试比较股票和票据有什么相同、不同之处?
股票是广义票据的一种。
什么是票据交易,票据交易有哪些模式?
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
广义的票据,可泛指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债券、股票、提单、国库券、***等等。
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
在我国,票据即汇票(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支票及本票(银行本票)的统称。比如银行汇票,是由银行负责承兑的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