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生产经营者核定征收个税取得的投资收益如何交个税?
一、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的个税计算
1.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交银理财要交税吗?
不需要,个人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获得的收益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虽然对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是否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没有明确的规定。但现实中个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含保本和非保本)在分配理财收益时是没有被扣税个税的。
其实不仅仅是买银行理财产品不需要缴纳个税,购买基金、股票获得的钱也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只是说通过股票分红获得的涉及个人所得税。
2020年个人所得税怎样将房贷抵扣50%改为100%?有何依据?
房产抵个税指的是房贷利息抵扣个人所得税,是指将房贷利息按规定的1000元定额作为税前减除项扣除。也就是说,只要是肩负房贷的职工,其每月工资会先扣去1000元的房贷利息再交税。
文件规定: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目前我们所了解到的信息有三点依据:
一、首套房贷利率是关键
根据《办法》,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房贷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的***利息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其中首套住房***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利率的住房***。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利息扣除。
简单说,无论你是单身还是结婚,只要在国内通过有商业银行或公积金住房***的,只要你的***执行的是首套房贷利率,就可以每个月在税前扣除1000元,最多只能扣20年。
二、夫妻双方由其中的一个人申报扣除100%
只要是首套房,婚后由夫妻双方由其中的一个人申报扣除100%,专项扣除更多的是从家庭考虑,为税收筹划留足了空间,个税房贷抵扣是认贷不认房,也就是***买的第一套房可抵扣,和第几套房无关。
2019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章,对个人住房***利息专享扣除的比例、方式皆是有所规定的!
其中,第十四、十五条具体规定了,已婚夫妻房贷利息专享扣除的相关细则!归纳起来,就一下几点:
每月按1000元的标准额度扣除,期限最长240个月(20年)。
每个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利率扣除(二套以上住房不享受)。
扣除标准由夫妻双方可约定!可由一方按标准的100%扣除,也可分别按50%比例扣除。
一旦决定了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是不能变更的!
如果此前已经填些过个税抵扣信息,且无任何变化的话,则无需进行二次申报或确认,系统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的!
如果个人抵扣信息有变化,比如修改房贷利息抵扣比例、增加其他抵扣事项的话,则一定要及时修改资料才行,否则会对2020年个税专项扣除产生影响的。
根据***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夫妻双方婚前各自的首套住房***利息,在婚后可每月按1000元的标准额度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可以选择其中一套按扣除标准抵扣100%,也可以夫妻双方各自的住房分别抵扣50%,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也就是说,如果你要将扣除50%变为扣除100%是可以的,但你需要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个人专项附加扣除情况进行信息申报,即修改个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信息。
信息申报的途径有:
1.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税务局官方网站,前期填报信息已经预填并可查看;
2.将前期电子模板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打印出来,修改并签字后交给单位,单位会据此办理2020年的个人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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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9年开始实施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之后,很多人对自己的个人所得税扣除并不是很了解,如何进行合理避税也成为理财的一个重点科目。
如题目中所问,如果夫妻双方有首套住房***,那么就可以抵扣个人收入所得税,根据文件规定,抵扣的方法有两种:
一种是夫妻一方按100%进行抵扣,另一种是夫妻双方各按50%进行抵扣,这两种方法哪一种好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要想合理避税,我们必须先了解首套住房***个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前提条件,第一个是必须为首套住房***,比如我的首套住房***早已经还完了,现在有二套房***,这部分就不能进行抵扣了。
第二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双方必须至少有一方达到个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否则即便有这个政策,你也无法享受。
达到上述条件之后,要想合理避税就比较简单了,从家庭的角度看,原则上夫妻双方谁的工资高,就从谁的工资里进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比如一个家庭,丈夫月均工资1万元,妻子月均工资18,000元,这种情况下最好是从妻子的工资里进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因为妻子的个税税率已经达到了10%,丈夫的税率仅为3%,从妻子的工资中进行个税扣除,可以少交税1200元,如果从丈夫的工资中扣除可以少交税360元,两者相比可以合理避税840元。
如果他们在2019年选择夫妻双方各免除50%的比例,夫妻双方可以免税780元,如果调整成妻子按100%比例附加扣除,可以合理避税420元。
如果你的家庭存在类似情况,不妨把专项附加扣除比例调整一下。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先来看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其***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如果2019年是夫妻双方各按50%比例扣除的,那现在可以对2020年的扣除信息做一个确认,进行比例的选择,由一方按100%比例扣除。每个月扣1000元。
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于日前开始确认,若纳税人要在2020年1月份工资中享受税前扣除,需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信息填报。
有三种方式进行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确认。线上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税务局官方网站,前期填报信息已经预填并可查看;线下也可以将前期电子模板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打印出来,修改并签字后交给单位,单位据此办理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
谢谢!希望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