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2p中,谁是真正的受害者?是投资人、业务员还是老板?
你提的这个问题就是一个伪命题!投资人???投资人是表示有股份在里面的出钱的人,P2P是个出借与借款的中介平台,无论借款方经营是亏损或者盈利,都必须支付事先约定的固定的借款利息。而且,你这个提问应该改成“在P2P全军覆没后,谁是真正的受害者??是出借人,业务员,借款人还是平台老板?”这样提问才更严谨![机智][机智]
连做梦都不敢想的赢利者是平台,从整体看,善始善终己变相演变成套路。本金被凭空蒸发还不能有权去制止,因为属参与人,只能作为证人,而没有申诉权。而摧生的互金平台这个怪胎巨婴,吞食了所有出借人的本金。用远大于“违规“的代价,彻底座实了金融乱象。给跑通胀的出借人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事实证明,它不是一个平台的问题,是一个鱼塘的问题。用出借人群体去承担,并不能化解造成污染的源头问题的澄清。
p2p业务中没有投资人只有出借人,受伤的也只有出借人,平台与老赖瓜分了出借人的财产,业务员在平台中扮演工作的角色,拿着工资及提成,无谓损失,平台拿着高额佣金损失在哪?只有出借人掏空家底放在P2P平台,指靠能赚个买菜钱,不让家底贬值,谁料掉进p2P的深井,
在P2P这场闹剧中,除了投资人,你还能找出受害者吗?
业务员除有工资外,还有业务提成,P2P的业务是最好跑的,不用出门直接在网上跑就是,各媒体上打广告,联系羊头拉新客返现,再不行,就直接提高利率,最终目的就是多拉投资人来买平台发的标,平台老板只看成效发奖励和提成,所以P2P平台业务员不是受害者是帮凶。国家在清退P2P的时候,特别强调了P2P平台的工作人员要返还不当得利,这其中就包括业务提成,奖金奖励,以及超高的工资。
老板更不可能是P2P的受害者,他们是策划这场骗局的主谋,很多P2P平台都是以骗为主,发***标,设立虚***公司套钱,以P2P的名义把骗来的钱拿去炒房炒币炒股,赚了就兑付一些给投资者,亏了就亏投资者的,无法兑付的时候就跑路。还有的平台老板把集资来的钱再高利率放出去,而不少放给了亏损公司,小公司,最后也有很多收不回来的,他们就穿透低标,一对一的把风险分派给了投资者。
真正的受害者就是投资人,他们被忽悠,被诱骗,被高利率吸引,最终成了这场闹剧的牺牲品,感谢国家及时制止了这场闹剧,现在彻底清除了害人的P2P。
最大的受害者是投资人,人家可是把真金白银投进去了,有的把家底儿都放进去了,曾经看到一个微信群有一个投资人叫嚣着要跳楼,因为人家投进去了几十万块钱,是人家两口子辛辛苦苦,风吹日晒给人装门窗赚来的,本来图利息,想着鸡生蛋,蛋生鸡,结果没想到下蛋的母鸡都被人偷走了,血本无归。
很多业务员也是受骗者,他们其实被***了,他们不仅自己投了钱,还利用一些投资人对他们自身的信任,忽悠了那些投资人在平台上投钱。我记得有一次春节的时候坐火车离京,听到一个业务员路上接了很多电话都是类似的情况,他也态度非常诚恳的道歉,表示自己也是把工资投进去了,现在拿不到钱。
平台的老板是非常清醒的人,他们尽管有的因为一些原因被抓进去了,但是人家钱已经赚到了,他们是清醒且自愿选择这条路的。
专注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喜欢的可以关注我,分享日常催款工作,交流互动。
什么是P2P平台?
在选择P2P平台理财之前,最重要的是要了解,P2P平台从开始引入中国,就存在着“风险”,那就是,借款人无信用担保和等额价值担保。
如今P2P平台集体暴雷大都是这个“风险”造成的。不解决这个风控,P2P平台的风险还将继续。
监管备案标准之所以2次延迟,也就是这个发现和避免风险平台上线的标准找不到,因为各平台的背景差异很大。
建议没有太多经验的朋友暂时把大额资金存银行定期,抽出不超过10万元资金,发现安全平台。切记不要在集中暴雷时间,参与大额资金的P2P理财……
p2p是英文peer to peer lending的简写,意思是个人对个人的借贷。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多个个人集资,对融资相对困难的企业进行临时借贷,本质就是一种合法的***。
实际上,我国放开p2p是有很多争议的,因为和国家性质是不相符的,而且国民对于金融相对稚嫩,所以带来了很多风险弊端,p2p集中爆仓就是一种风险的爆发。
但是p2p在我国确实解决了一些很大的问题。因为我国金融体系尚未发育完善,有很多漏洞,比如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就一直存在成本高、融资困难的问题,而对于企业来说,银根就是生命,经营稍差一点可以咬牙度过,资金链一断,企业就是死。所以p2p成为了金融体系的有效补充。
不过由于这是个新生事物,而且收益相对比较高,所以诱使了民间很多投资者盲目进入,所以很多平台是以p2p为名行骗,或者根本是民间***,或者是庞氏***,或者风险并未明确告知等等等等的问题。
随着p2p问题的爆发,也可能这个问题会逐渐得到监管方面的改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