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不可抗辩条款的可抗辩期30天和两年?
两年不可抗辩的条款,即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期,是指保险法规定,对于长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签订2年后,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赔,必须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
简单概括:
2.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或者是因为重大过失没有如实告知的话,保险公司是有理由解除合同的。
3.如果保险公司得知解除事由,但30日内不解除合同的话,以后是不能解除的。
超过两年,保险公司是不可以解除合同的,须满足以下五点:
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不如实告知;
在合同签订时,保险公司不知道投保人有不如实告知事项;
保险公司在知悉投保人有不如实告知行为后的三十天内;
保险买2年还存在健康告知吗?
保险健康告知并不是只有两年的有效期。对于所谓保险健康告知两年有效期这个说法主要视来自于保险合同里面的“两年不可抗辩条款”,这个条款的意思就是指保险合同生效2年后,保险公司是不可以解除合同的,就使得不少用户误认为保险的健康告知是有两年的有效期的,导致错误认为及时健康告知不全面,只要过了两年期限就不会有影响。
但是在实际的保险投保的时候,尽管保险合同生效两年后,保险公司不能解除合同,但是一旦用户被认定为没有如实进行健康告知,那么保险公司仍然是可以拒赔的,保险公司是不会承担责任的。因此建议用户在保险投保的时候一定要如实进行健康告知
百万医疗有2年不可抗辩期吗?
没有。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不适用于百万医疗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指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保险合同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自保险人知道终止原因之日起,保险人终止合同权超过30天,自保险合同成立两年以上,保险人不得终止保险合同。
因此,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实际上主要适用于长期保险产品,如长期大病保险。而百万医疗保险一般是交一年保一年,即使是保证续保的百万医疗保险,也是交一年保一年,所以不适用两年不可抗辩的条款。
能不能带病投保?如何理解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1.先说带病投保,不是不行,但要如实告知,现在的很多疾病如实告知后都可以承保,只是有的需要除外,有的需要加费。但这种承保心里更踏实,将来真有风险发生也不会发生争议,试想,得着病还要打着官司,不说钱能不能拿到,对病情也是没好处的。
2.再说不可抗辩,这一条款本就是为了保护客户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而给保险公司加的一个紧箍咒,但却也不是什么情况下都必须念咒的。
从以往的很多诉讼案例看,带病投保未如实告知,两年后发生风险的有几种结果:
二,部分赔偿保额
三,拒赔,合同继续有效
四,拒赔,合同终止,退还保费
五,拒赔,合同终止,不退还保费
六,据说还有最后断定恶意骗保而入刑的,这个我没看到案例,就是听说,但我觉得肯定有。
这些案例的结果各不相同,与判决的地区的***对法律的适用和裁量有关系,与投保时的告知内容与后来所患疾病是否有决定性关联有关系,与投保渠道有关系,与投保时的情境和可能的意图有关系,与代理人的行为有关系…………保险的实务性很强,很多时候没有一个肯定的结果,都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