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的时候需要被保险人本人签字?
您好,一般是有效的。不过还是要先看您的保险是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
一、如果是财产保险合同,只要投保人是本人签字,就是有效的。投保人是指出钱买保险的人,而被保险人是指保险保障的对象、有权取得赔偿的人。当然两者可以是同一个人。
二、如果是人身保险,被保险人和投保人是下列关系之一的,只要投保人是本人签名,被保险人非本人签名也是有效的: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车险保单保险人、被保险人与车主信息是自己的名字,但行驶证是妻子的名字,出险会被拒保吗?要注意什么?
这问题脑残吧,车主信息是本人,行驶证车主是媳妇,那就是保险公司错了?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是车主以外的人,凡是必须和车主有保险利益,比如说夫妻,父母,子女,实际使用人,或者其他合法关系,出险以后提供被保险人证件是可以正常赔付的。
不会拒保,为什么呢?因为虽然车主不是你,但保险公司已经承认你的投保认可,签订了保险合同,那么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保险合同履行保险义务。
这里说明一下,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即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人。
如果车主为自己的汽车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一致的;如果其他人为不属于自己的车辆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不一致的。这两种情况都是保险公司允许的。(这种现象在二手车交易方面最多出现)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一致有两方面影响:
1、被保险人(车辆拥有者)不负交保险费的义务,该项义务由投保人承担,即谁投保谁交保险费;
2、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可由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时,比如车辆被盗抢、因事故车辆报废等,必须由被保险人(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而投保人则没有此项权利。
在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一致的情况下,则没有以上两方面的区分。
所以对于提问,虽然投保人不一样,但保险内容一样,保险公司同样会按照保险合同履行保险义务。
谢邀。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知道财险中所涉及的专业术语,一、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二、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三、被保险人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或保险期满时有权按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请求损失赔偿或领取保险给付金;保险标的就不再细说,指的就是车辆。其中,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可以是同一主体,也可以是不同主体,因此保险就会存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非行驶证所有权人的现象。
保险合同属于合同的类型之一,有关赔付遵循的是保险合同双方的意思自治原则,也就是双方保险合同的约定。在实践中,有关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一般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有关保险条款并没有有关非车辆所有权人驾驶车辆不属于保险责任或责任免除事项等约定,因此有关你所提问的问题并不会存在拒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