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三大目录?
“三大目录”包括就诊治疗项目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的药物目录、医疗服务环境设施标准。随着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三大目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哦,是会调整提高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是指参保人员药品费用和强化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标准。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在提供住院等医疗服务时,应选择合适的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工伤职工超出工伤保险基金目录范围的费用如何承担?
何南回答
你好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言外之意,超出规定标准的,则需要自付。
但因工伤伤情不同,很多需要急救和抢救,特别是并发症的控制,必须要突破条例规定的内容,引起了极多的***,所以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都做了必要的补充。
比如上海市人社局规定经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定点医疗机构在治疗工伤人员时,使用超出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三个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承担。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未经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定点医疗机构在治疗工伤人员时,擅自使用超出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三个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工伤人员确因抢救需要发生超出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工伤医疗费用,由治疗工伤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报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