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严格限制内幕交易行为?
原因如下:
由于内幕交易者利用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及条件便利获取不正当利益,使得其他投资者额外承担了更多的市场风险,违反了证券市场最基本的公平原则,构成了对其他投资者权益的侵害及证券市场秩序的破坏。
因此,我国《证券法》明确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即上述人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相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
证券交易中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有哪些?
第七十四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证券从业者不参与股票交易有些无良证券从业人员会进行内幕交易吗?
内幕交易肯定会有,过去有,现在有,以后也一定会有。少数证券从业人员的内幕交易行为不仅损害了相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损害了证券行业的公信力,也给他们自身留下无尽的追悔。
2012年2月1日,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原项目经理孙云章,利用其担任宇顺电子定向增发现场项目负责人期间获悉的内幕信息买入"宇顺电子"股票6.83万股,交易金额106万元。20天后,他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交易金额186万元,从中非法获利79.9万元。
经调查和审理,广州市中级人民***认定孙云章内幕交易罪成立,判处其***一年零六个月,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