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懂保险合同?
大家在买保险的时候通常看到的都是宣传材料、官方计划书或业务人员做的方案,很少留意真正的保险条款,即使拿到保险合同,也很少打开去了解详细内容,以至于不少人不知道自己买了什么保障。保险条款很长,如果只是想搞清楚是什么保障,其实很简单。
1. 保险责任在保险条款的哪个位置?一份典型的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目录长如下样子,其中红框圈出来的,就是保障相关内容;如果是一份寿险,就没有疾病定义这个章节,那么就更简单一点。在阅读保险责任时,最主要是看清楚有几个保障,对于疾病保障,务必要结合疾病定义来看,不满足疾病定义,是无法获赔的,所以,并不是得了大病就能赔。
2. 除外责任,也称之为“责任免除”或“不保事项”。即使是符合前述保险责任的约定,一旦属于“除外责任”包括的事项,保险公司也不会承担赔付责任。例如,老公给老婆买保险然后带到泰国杀掉,买了寿险后抢银行被击毙,***前几天投保寿险,这些都是赔不了的。同时,还要看投保批核时有否被增加除外事项,例如对甲状腺及其引致的相关疾病不做保障,如果有,也属于除外责任。
3. 什么样的保险责任或除外责任比较好呢?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总体而言,在不考虑预算(保费)的情况下,保险责任的界定标准约宽松越好,除外责任的事项越少越好。以除外责任举例,目前内地市场,除外责任三四条的人寿保险,七八条的重疾保险,十几条的医疗保险,都是比较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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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产品说明和保险合同条款可是两样东西。 产品说明说白了就是这款保险的宣***,专拎着自己的优点讲。
一些更重要的东西,比如什么人不适合买、什么情况买了不赔...它才不会写进去。 但这信息是必须包含在保险合同里的,所以保险合同你必须要看。
如果觉得几万字的“天书”实在太为难自己,那就重点挑3个部分看:
1.这个保险保障什么?怎么赔?
2.什么人不适合买这个保险,买了也不会赔?
3.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不会赔钱。
这三点,在保险合同里对应的就是【保险责任】、【健康告知】和【责任免除】。
这部分就是告诉我们这个保险是管什么的、怎么赔。
我们一定要看这部分,就是为了确认这份保险的保障范围是否满足自己的需求,免得你听了某些业务员的误导,以为某个保险真的无所不能,啥啥都管。
想看懂保险合同?对于没有保险常识的人来说,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除非你从保险常识的基层学起之外。
我在这个行业已经呆了14个年头了,应该说是有许多体会和感悟了。但接触到一款新的保险产品的话,尚且需要逐字逐句去分析和理解,何况你是一个没有接触过这个行业的门外汉呢?
记得刚进入这个行业的时候,对于国寿的一款重大疾病保险《康宁终身》的条款,我一连看了十多遍才稍稍明白是什么意思。要知道我在从事这个行业之前曾经做过10年会计,并且,被一些报纸和电台聘任为特约通讯员,应该说对于语言文字还是具备一定的理解能力的。然而,我刚进入这个行业的时候,对于保险条款的理解还非常吃力,更别说许多没有多少语言功底的人了。所以,在那个时候我就在想:保险条款能不能不这么晦涩难懂呢?但想归想,我没有能力改变现状。
你要想彻底看懂保险合同,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做到的。你可以找一个比较专业的保险代理人帮助你去理解合同上的每一句话的意思,直到你搞懂为止。这也是你能够看懂保险合同的唯一途径。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希望你能够理解我的说法。
很多人买保险的时候都懒得看或者不会看保险合同,只是一味地听销售员说的内容。结果等到需要理赔时才发现自己的状况与保险合同上不符,从而被拒赔,引发很多不愉快的***!
五大要素:商业保险的构成有五大要素:投保范畴、交费期间、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责任。(需注意的是我们在购买前一定要看一下真实的保险合同正本,不要以计划书为标准)一下我详细讲解各个要素的具体内容。
投保范畴:主要是说符合此份保险的投保年龄,在此年龄范畴以外的人员不允许投保
交费期间:主要是我们可以选择的时间段都有几种。一份保险在保额一定、保障期间一定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选择多种期间交费,比如说一次付清、5年、10年、15年、20年、30年,这个可自行选择。
保险期间:主要是这份商业保险的结束时间。比如下图中保险期间为至70周岁,所说的就是至被保险人70周岁生日的次日保险合同结束,以后所发生的事情不在理赔范围之内了。
想买一份保险,但是业务员发过来的***书内容太多了,我看不懂;业务员又讲不清楚,有什么办法让我快速解读***书吗?
答案毫无疑问是肯定的,接下来就给大家列几个点出来,以后在明确了自身需求之后,要挑选人寿保险产品,可以直接参考下面五个要素,一一对应看是不是适合自己哟(即保险公司内部常说的“产品五要素”)↓
图是很简单的一张图,怎么理解呢?且看下文:
第1点:投保条件,即:谁能保?
---What?买保险不是我看中了什么产品就可以直接买的吗?难道还有限制?
---对啊对啊,保险并不是随便想买就能买的,也是有条件的呢,满足投保条件和投保要求才可以呢?
---那,都有哪些条件呢?
---亲您仔细看哈,以下条件,只要保司主动列出来的或者问询到的,都是要提供具体对应的信息的呢↓
保费缴纳后保险合同就开始生效了吗,生效时间是如何界定的?
现在是保费缴纳后合同承保了的当时意外险和意外医疗就生效了,其他都是等待期后,不同公司不同产品等待期都不同,需要注意。我们公司,住院医疗是30天等待期,重大疾病、轻度重疾、恶性肿瘤等是90天等待期
按照常规理解来说,只要交了保费且签完字,保险合同就生效了。但对于健康险来说,一般情况下都会设立一个30-180天的等待期,这期间虽然保险合同生效但保险责任并未生效。下面结合实际案例说下吧:
小编有个朋友的去年为自己老婆投保了健康险,保费大概3000多。在单位体检时,被查处患有宫颈癌。当时,他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但紧接着想还好买了保险。
结果在住院治疗准备走保险程序时被告知,自己的保单仍在等待期内(三个月),保险公司并不承担理赔责任,退回保费。
自此,那朋友不得不承担高额的医疗费,也为自己没有提早买健康险而懊恼不已。
《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_a***_]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一般情况下,合同一经成立就生效。保险合同由于其行业特殊性,往往对生效附条件或者期限。其所附的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到达时,保险合同才生效。对于在保险合同成立后但生效条件未成就或期限未到达时发生的保险事故,我国法律对此时保险责任的承担无明文规定,故对保险公司应否承担保险责任,还须根据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的有关合同或其他书面文件中的约定进行审查确定。
《保险法》第14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保险人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可以与保险合同的成立时间不一致,而是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但保险责任开始时间肯定迟于合同成立的时间。一般而言,合同成立即生效,所以合同生效了,但保险责任没开始也是正常的。
就像小编所说的案例样,小编的朋友交了健康险,缴纳了报废,保险公司也出具了保单,但保单上同样也载明了等待期且签字了。该合同应生效,但保险责任并未开始。合同生效意味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能随意解除合同(犹豫期内除外),否则要承担不利的后果。但保险责任开始意味着一旦发生合同约定的情事,保险人要承担责任。故这两个概念是不同的,但绝大多数情况下,合同生效意味着保险人开始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