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是怎么计算?
一是缴费基数,即明确缴费的范围。如企业所得税的基数是企业所得额。从国外有关规定看,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为工资,单位为工资总额,个人为本人工资。
二是费率,即缴费义务人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定率征收失业保险费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一直***用的做法,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保险双基数是怎么计算的?
“双基数”,顾名思义就是在计算社保缴费时有两个计算基数,即单位缴费基数不等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根据本人工资性收入,参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做上、下限制后,由社保经办部门核定。
而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依据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由社保经办部门确定。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注意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等。
失业保险基数?
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社保缴费基数是一样的。都是职工上一年度1-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每年调整一次,各地调整时间不一致。
以北京为例,北京地区每年7月份调整缴费基数,也就是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周期是7月到次年6月份。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公式: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12。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通常是个人工资总额。但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杭州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则是按照个人工资总额的0.5%计算。
具体的缴费基数可能会根据个人所在地区和公司政策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或相关单位,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2000是什么意思?
失业保险基数是指单位为你缴纳失业保险确定的缴费工资基数,比如你工资是2000元,那么单位按照这个基数为你缴纳失业保险金乘以缴费比例,一般缴费比例为单位0.5%个人0.5%。
单位缴纳的00.5%由单位缴纳个人缴纳的0.5%从个人工资中扣,所以缴费基数就是单位为你缴纳失业保险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