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瞒着我给她自己上了几分保险我该怎么?
也需只是没和你说而已,就像你自己买了包烟回去会向老婆汇报么?
就事论事的话有可能是一下几种情况:
1.怕你不同意
2.就是不让你知道(如果感情不好的话这样做的原因可能是逃避夫妻共有财产)
注意几点:
1.如果是保障类险种的话,那很单纯的就是忘了和你说或者是她觉得很必要但是怕你不同意。
2.如果被保险人是你的话证明她很在乎你,觉得这保障你应该有但是怕你不同意,但是这种情况一定记得赶紧去保险公司做一下签名变更,否则理赔的时候会出现***,代签名的合同是无效的。
3.如果收益人没写(没写就是法定)或者写的是你,请记住她这么做只是想在她不在了也能照顾你。
婚后连购买的保险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特殊约定,两个人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而在婚姻存续期间支付的保费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购买的是长期的人身保险,会产生现金价值,现金价值就是退保的时候能退多少钱,所以现价价值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可以要求分割现金价值,现金价值一般会低于所交保费,如果不愿意解除合同失去保障,也可以保留保单并给予地方一些补偿。
如果投保人是夫妻双方之一,被保险人是孩子,一般是视作夫妻双方对于孩子的赠予,一般离婚的时候可以不分割。
由于保险种类繁多而情况复杂,现初步归纳以下情况及分割办法:一、财产险(一)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二) 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1、持***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即发生事故获得保险金,否则计息。对此***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二、人身保险。分人寿保险、意外伤害险、疾病险。(一)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1、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中有对方一半。2、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二)离婚时仍在保险期内的人身保险合同:1、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2、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三)夫妻双方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1、子女未死亡的,所得保险金一律为子女所有;子女死亡的,作为遗产继承后分割。2、无论以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为,受益人若为子女的,离婚时夫妻之间均无补偿问题,只需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变为抚养方),不能变更,对退保后的费用进行分割。
简单说是的,也有个例,比如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保险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无论是年金险或者重疾险或者医疗险和意外险。无论被保人是谁,就现金价值而言,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17条文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财产作为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赠予所得的财产,到遗嘱或者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财产除外
5、其它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