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的投资收益如何确定?
资产负债日,投资企业应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账户,贷记"投资收益"账户,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则按应分担的份额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投资损失,借记"投资收益"账户,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账户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1、区别之一权益法和成本法的适用范围不同。从具体的适用场景上来看,权益法所适应的是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通常情况下,这些企业占股的比重在20%到50%之间。而成本法比较适用的则是完全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公司的子公司,通常情况下,适用的股份占比达到了50%以上。从这点上来看,权益法和成本法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对于子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程度不同,权益法对于子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是比较小的,在这种情况下,就***取这种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方法。而成本法对于子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程度非常大,因为其持股已经达到了50%以上,属于绝对控制的范围。
2、区别之二权益法和成本法对投资收益的处理方法明显不同。我们可以简单把权益法的投资收益处理方法称之为权责发生制,因为只有当企业在年终有了利润之后,才能够按照所占有的企业份额情况来确定投资收益。我们也可以把成本法当作是一种收付实现制,因为只有当被投资企业宣告发放股利的时候,才能够确定投资收益。
请问成本法和权益法有什么区别?
两者区别如下
1,适用范围不同:
成本法适用于占股50%以上具有实施控制权力的企业或者子公司;
权益法适用于通常占股20%~50%的核算长期投股投资的联营、合营企业;
2,投资收益处理方式不同:成本法只有当接受投资的企业公开宣布发放股利时才确认投资收益;权益法只要被投资企业有年终利益,就会按照投资人享有的份额
为什么权益法变成成本法要用资本公积?
主要是因为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时,如果是权益法的话,长投的入账价值确实是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入账,至于实际花多花少了,就记入投资收益或者营业外收入,反正整个资产包就一个价。
但如果是按成本法的话,那么资产的账面价值就是它的进账价值,至于溢价部分全部进资本公积,所以只要是一用到成本法记账,账面价值只能是收购方的股票面值(一元),其余的溢价部分进被投资方的资本公积,投资方对应产生商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