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九条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九条是什么?我来帮你查一下《保险法》。
新保险法第八十九条的内容是: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不知道提问者提问的目的是什么?保险法的这一条款经常被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也就是保险代理人拿来使用,为了让客户放心,用这一条款告诉客户,保险公司是不会倒闭的,放心买,没事儿!
而其实,经营人寿保险的保险公司也是可以解散的,我们可以看出,条款里面给出的解散的条件是三个,分立、合并、依法撤销。前两个属于保险公司经营方面的改变,不影响保险公司的存在和客户的利益,不做解释。我们只说一下依法撤销这一个条件。
新保险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保险几十年后咋办呢?好担心公司不存在或像养老金一样亏空?
其实楼主这个担心是有必要的,保险公司也有可能会不存在未来某一家啊,当然不是说全部都不存在。因为存在着有些保险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宣告破产,最后被其他保险公司并购或者被银保监会接管这种情况。
那么作为保险持有人,我们用得着去担心我们持有的保单在未来几十年以后的效力吗?
其实保险也分很多种的,比如财险和寿险,所以说在这里面来讲,我觉得楼主更多的是跟寿险相关的,这一块的话,其实没有太大的必要进行一个担心,因为国家的对于寿险公司的一个破产的话,有一个严格的程序,而且就算寿险公司最后要倒闭银保监会也会接管,最后找新的保险公司,接续他的保单,同样是有法律效力的。其实我们更应该担心的是,我们现在买的保险是否在几十年后能够支撑我们的一个生活质量不下降。这才是我们最应该去规划的!
保险的目的是什么,无外乎就是给我们一种保障保障我们的人身安全也好,生活质量也好,包括其他生命财产也好,所以说几十年以后我们现在购买的保险是否能够确保我们自己的一个基本生活,这个的话是我们现在都要去做好规划的,不做其他的一个养老金,其实养老金虽然说有那么大的亏空,但是我们现在的老年人生活的话并没有太大的一个下降。而且国家也会想办法去把这个窟窿给补上,所以说楼主的担心的话是有,但是的话我觉得没有必要杞人忧天,因为这一块来讲的话,保险是作为整个全民生活保障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如果是他都崩了,那整个社会的话估计也发生了天翻覆地的一个变化,甚至发生更跌的可能性都有。
商保目前国内的监管系统是全世界领先的,每个季度,每年都会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及偿付充足率实时检测,一旦偿付力低于100%,保监就会介入。
再者,商保里的💰并不是放在保险公司不动,而是拿去作其他投资,这些投资项目也有严格的监管和比例要求,这些投资收益比投保人们在保险公司的收益要高的。
最后,就是还有一个再保公司,保险公司也会将一部分风险转嫁到再保险公司。
包括公司股东,以及保障基金等各项措施,保险是相当稳健和安全的。
当然也可以选择钱放在自己手上,最好是现金,因为银行也有可能倒闭,不过💰在手上不也担心被偷,被老鼠咬
所以,凡事没有万无一失,但不要因为那万分之一不安全,影响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的安全。
保险公司没有那么容易就说没就没。有好几层管理机制:
首先,每个季度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有监管,不合格的会要求整顿。
第二,保险公司上面还有“再保”,即或是自己赔不起的时候,有再保保障责任相当于双重保险。
第三,无论保险公司发生怎样的变化,更名、重组等…消费者手里的保单效力不变,合法权益不受影响。
你的担心是多余的,我国保险法89条明为规定,经营人寿保险的公司除分离合并外,不得解散。你只所以担心,是因为你不懂保险法,你购买的商业保险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你交给保险公司的钱,也要受到银保监局的监管,保险公司有的是属于股份公司,有的是属于国企,但无论那种性质的公司,客户的利益都会受到我国保险法的保护。保险是聚万家之财解一家之难,怎么会亏损呢?简单地说保险就是***为我,我为***众抬一的运营模式,例如:某单位有100人在保险公司买人身意外险,但是真正出事的机率是很少的,也许这100人中一年只发生了一个人意外事故,也许根本就没发生。保险是宁可一日不用,也不可一日不备。保险公司的资金运作,许多是投资到国家的铁路,公路,国家大型[_a***_],***不赔。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保险将走进干家万户,购买保险的人会越来越多,保险公司也会越来越强大,实力会越来越雄厚,你大可不必担心未来的保险公司会不存在和亏钱,相信保险公司的明天会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