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是表内业务还是表外业务?
- 银行的自营投资和理财资金投资有什么区别?
- 银行中介业务都包括什么?
- 银行将理财业务单立法人是出于什么考虑的?
- 什么是银行理财子公司?他们的成立对我们购买银行理财有哪些影响?
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是表内业务还是表外业务?
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是表外业务。首先要了解一下表外业务的概念,表外业务是指不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之内的,银行不承担投资风险,但能给银行带来收益(例如佣金、手续费)的业务。大部分银行选择将债权转移,实现资产从表内到表外的搬运。表外业务基本途径有:
2、银信、银证、银保合作:合作公司是债权人,主要表现为受益权转让。
3、发行理财产品:投资者是债权人。
4、资产证券化:投资者是债权人,主要通过SPV将资产打包成标准化产品(一般是债券)并在市场上挂牌出售。可以看出理财就是表外业务的一种。
银行的自营投资和理财资金投资有什么区别?
这个问题已经相对比较专业了,但描述不是很清楚,我尽量用白话回答,目的是让大家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更清晰地看懂自己所买的理财,看懂了这些区别也就看懂了风险,方便自己做决定:
1,银行理财自营的概念,是相对于其代销的理财产品和托管的理财产品而言的,比如建行的乾元自营系列,招行的日益月鑫系列等。而银行作为理财超市代销有很多信托、基金、保险、资管计划等等产品,另外银行托管产品实际上是指该理财产品的资金在银行进行托管,银行代销的收点代销费,托管的收点托管费而已,它们并不对投资理财资金兜底。
因此,当你到银行来理财的时候,想稳健一点的最好是买该银行自营的产品,这就有点像网购时候选择淘宝的天猫和京东的自营了。如果自己搞不清楚,就记住这一条,能避免80%以上银行理财的陷阱,比如本来是买理财,结果买到20年都不能取出的保险,比如买理财买到第三方高风险的股权投资***、资管***等等,更不靠谱的是,受银行销售误导买到了个别人员的“飞单”产品(所谓飞单就是银行里的个人行为,不是银行官方代销的产品),那就等于跳到坑里了。
2,银行的自营产品,也有低风险和高风险之分,低风险的特别是保本的产品,都属于表内业务,占用银行资本金的,这部分一般占到银行理财产品不到20%,将来会越来越少,因为银行受资本金限制啊,你懂的。过去监管不严,银行自营的非保本理财,经常包装成通道(信托、基金、资管)业务,将资产转到表外理财,现在监管严了,通道被堵,同时纳入MPA考核,风险和杠杆都大大降低了。
所以,当你买理财的时候你就知道,最安全的是大银行的自营的保本的理财,这个可以把心放肚子里。相反,要警惕那些代理的高风险的产品,别光顾看收益率高了,毕竟不在银行表内,银行不给你担责任的。
以上都是干货啊,由钟加勇财经频道原创回答,感觉要被银行的人骂死,当然了,也不是鼓励大家只卖低风险的,高风险高收益依旧是这个理,关键是你自己要懂。觉得有用别忘给我点赞,想了解更多可以关注查询哦。
银行自营投资和理财资金投资最大的区别在于投出资金的从属关系不同。
银行自营投资,投出资金是自营资金和存款,虽然有大部分是储户的资金,但是在储户储蓄行为的过程中,以收取利息的形式,相当于将资金的使用权转让给了银行。所以,自营投资相当于是纯是银行自身的行为,资金和行为都是银行负责。而这部分资金由于是承担了银行最终要刚兑的职责,所以银监会对银行自有资金的投资方向有严格的限制,和风险资产投资的比例限制。
而理财资金投资,相当于银行代客理财,资金是属于投资人的,但由银行代为进行决策,银行在这个投资行为中,根据合同的规定收取服务费。这个理财又分为保本保息,保本浮动收益和不保本等分类。
那说到风险资产占用的问题,就要说到银行表内表外业务的事了。
为什么银行安全,因为银行有国家的强监管,对银行的资金投向有严格的要求和监控,而监控的就是表内业务。而这个表内业务,包含了银行的自营投资,现在还包含了保本理财。国家对于表内业务的投向有很严格的要求,比如风险资产只能占百分之[_a***_],所以这部分资金的投向就会占用银行的风险资产的份额。
那表外资产就没有这种严格的要求了,非保本类理财就会配入一定比例的风险资产,提高收益率,但是银行为了不发生风险***,也会自行控制风险。
所以,自营资金投资一定是占用风险资产份额的,而理财资金投资就不一定了,要根据理财产品的种类和当下政策的分类要求。
银行中介业务都包括什么?
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主要分为担保承诺类业务、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业务、中介服务类业务、其他类表外业务等。
担保承诺类业务包括担保类、承诺类等按照约定承担偿还责任的业务。
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业务指商业银行根据客户委托,为客户提供投融资服务但不承担代偿责任、不承诺投资回报的表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委托投资、代客非保本理财、代客交易、代理发行和承销债券等。
其他类表外业务是指除了担保承诺类业务、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业务、中介服务类业务之外的其他表外业务。
银行将理财业务单立法人是出于什么考虑的?
银行的理财业务并不是银行自己的,只是一个附带业务,是单独的理财公司在银行内设立的营业点而已,又能给银行创收,还能利用多余空间。若是出了问题那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因为没法给你一个明白答复。银行的人不知道,理财端的找不到。所以单独设立法人,把责任撇出去。银行继续当自己的大好人。
感谢邀请哈。
银行将理财业务单立法人就是就是我们最近经常看到的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的现象。这是在10月19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背景下进行的,这主要是出于几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银行在理财业务中往往涉及到大量的股权投资,但是监管上对于银行持股其他公司是有比较严格的限制的,因此在涉及到股权投资时,银行往往需要通过其他单位作为通道进行代持,这就增加了银行的成本和风险。包括企业债券、基金及信托等方面,银行都面临相似的问题。成立理财子公司以后,理财子公司可以进行直接持股,就可以降低代持的风险。
其次,理财子公司作为一个独立运营的主体,可以更佳灵活、系统性的运用各种投资渠道。银行本身机构体制复杂,在进行独立决策和系统运用***的时候往往存在各种限制和纠缠,在国企工作过的兄弟们应该比较清楚呢。
最后,理财子公司可以实现风险隔离。这里大家都注意到是“子公司”而不是“分公司”就是说理财子公司是单独结算,自负盈亏的。一旦理财子公司出现亏损,银行可以在子公司的范围内及时止损。当然投资者嘛,就呵呵了
什么是银行理财子公司?他们的成立对我们购买银行理财有哪些影响?
银行理财子公司,不是什么新事物,就是商业银行原来的理财业务部门,从银行的下设部门,单独分出来,变成一个独立的子公司。
这么折腾一下,是什么目的呢?主要是为了隔离银行的经营风险,符合管理规定。
银行的业务主要有两大块。
所谓的银行理财子公司,实际上是由各大银行全资成立的一个专门从事理财业务的子公司而已。
银行理财子公司的设立,根本上还是打破理财产品刚性兑付,降低银行风险的需求
2018年9月28日,中国银保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商业银行需设立理财子公司,同时要求打破刚性兑付原则。
实际上要求银行只是一个销售的平台,而不要承担任何刚性兑付的责任,要“贯彻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责任区分模式。培养公民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意识。
因为,过去我们很多理财产品都打着保本保收益的旗号,实际上通过很多金融管理模式,确保了亏本之后也能实现兑付。可能很多不明所以的群众觉得很好,但实际上这样增大了银行的风险。
银行盯着的蛋糕是理财的超额收益,很多银行理财产品规定,当收益达到上限时,超出部分会归银行所有。这样,银行就有很大的动力开发理财产品,反而忽视他的本职业务,吸纳存款、发放***,说实话叫不务正业了。一旦出现多次收益不达标的情况,这样的风险凡有可能成为银行倒闭的导火索。
光盯着这些收益,而不专心研究银行业务,开发更好的银行产品,这样也无法跟国外先进的银行竞争。设立银行理财子公司实际上是国家要求商业银行理财与存款业务剥离,构建现代化商业银行的需要。
所以,设立银行理财子公司之后,我们理财产品的收益会变得更高,因为没有超出限额部分归银行的规定了。但是收益的浮动性可能会更大,银行也不会通过各种方式确定保本保收益了。
对于我们所有的人的要求,就是增强理财知识的学习,根据理财产品的介绍,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而不是只信可能的最高收益,最后亏本反而不明所以然。
总体来看,这种做法对整个社会的金融秩序都是更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