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企业,什么***都有,唯独不缴纳社保,该去入职嘛?
首先社保是员工特别大的***,甚至说是标配。有些公司还给员工设有补充公积金。
如你所说,什么都有,加班费,年终奖,节***日***,甚至年终奖。这些才值几个钱啊,社保每个月公司缴纳的要你缴纳的比例还要高。
给你看张图表,以上海为例:
月薪一万块来算,公司每个月要为员工缴纳社保3800块。一年下来,可以自己算下。公司在员工身上“省了”多少钱,千万别说年底有双倍年终奖。这个说的是公司的***,既然是***,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说公司运营不善,效益不好,发你一个月,你没话说,不发你,你也没办法。甚至有些公司年底优化人员。别说年终奖,甚至连最基本的赔偿都拿不到。
而且现在全面实施缴纳社保,公司的这种行为属于偷税漏税的情况。看到这些你应该知道到底值不值得去了吧?
希望对你有帮助!
建议您一定不要入职!
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社保是劳动关系的法定附随义务。
如果一个企业连最基本的社保都不缴纳,又能给员工什么***呢?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第10条、23条、33条、44条和53条的内容明确,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报销。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七)社会保险。
题主问题的说法有问题啊!什么***都有,唯独不缴纳社保,这能叫什么都有吗?而且,题主还本末倒置,只注重细枝末节而不注重根本性的问题,社保才是最根本、最重要的“***保障”啊!
衡量一个公司实力强不强、管理规范不规范,很重要的一个衡量指标就是看给不给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但凡是公司实力强、管理规范的公司,都会依法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因为,依法给员工缴纳社保,是公司必须要履行的法律义务和应尽的社会责任。在这方面,《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都对用人单位有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
题主似乎只是看到了公司在给员工诸如给餐补、有年节***等细枝末节方面的问题,而对关乎员工根本***保障的社保问题却不怎么看重。这样的话,就是本末倒置了,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是得不偿失的。
选择有社保的公司,一是公司实力强、管理规范,有安全感;二是晚年生活有保障,社保费累计缴纳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国家基本养老金,靠每月领取国家基本养老金生活,晚年生活有保障。
如果没有缴纳社保,晚年就享受不到基本养老金待遇,生活质量那是有质的不同的。
心语建议,选择就职单位时,不要仅看诸如有餐补、年节***等细枝末节方面的***待遇,更要看有没有、给不给缴纳社保费,这才是需要格外关注的问题。
既然公司光有不是关键的***而没有关键的社保,还是不去入职为好;尽量还是选择能给缴纳社保的公司更理想些。
当然,如果实在不好找能给缴纳社保的公司,去入职暂时过渡一下也可以,但不建议长期干,还是要争取找能给缴纳社保的公司。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一个企业单位什么样的***都有,唯独不缴纳社保该去入职吗?一个企业单位如果说连最基本的社保都没有,那么不应该说什么样的***都有这样的话语。因为社保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是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明确规定,任何一个企业单位都应该无条件的为自己的员工来交纳一份社保待遇,所以说不缴纳社保待遇的情形,那么是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作为一个还没有入职的求职者来说,那么我认为不应该去选择这样的工作单位,我们可以想想看一个企业单位来最基本的社保都无法承担,那么我们还要提别的一些***待遇吗?甚至一些***待遇都不受到法律的保护,作为这样的企业单位他更不会遵守的,比方说节***日的一些额外的***,再比方说年终奖的一些***待遇可能都不会发放。
所以说这样的企业我认为是没有考虑的必要,那么我们在寻找工作的过程中,一般情况下企业单位的招聘公告当中都会明确的表示会缴纳五险一金,所以说尽量还是要寻找一份拥有五险一金的工作单位,因为毕竟工作是为了自己拥有一份社保,那么社保对于自己来说将会影响终身,当你的累计缴费年限越多,将来享受到的社保待遇就会越高。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在这个问题要从企业的规范性、个人的用工性质、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后果、企业社保对于我们个人的重要性等多方面分析来考虑是否去入职。
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不合法的,如果被发现是要受到处罚的,这在我国《社会保险法》都有规定。作为企业不会不知道这一点,如果还是出现不缴纳社保的问题,我们就需要对这个企业的正规性打个问号,然后通过企业所在工商局、企查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具体核查一下这个企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如果该企业存在不合规或信息异常等情况,建议还是不去为好。如果企业合法合规,那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做法就属于违法了,这在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有明确规定。
图片信息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作为尚未入职的你,可以对其进行检举。至于是否去入职,可以根据企业的整改情况而定。如果***不错,又能可以缴纳社保,还是可以考虑去的。
有几种性质的员工企业是不给缴纳社保的,这个我们要先了解清楚自己的用工性质。
灵活就业人员50岁与企业50岁退休在个人账户等值的情况下有什么差别?为什么?
灵活就业人员50岁与企业50岁退休在个人账户等值的情况下有什么差别?为什么?
基本上是一样,但是要在决定养老金多少的主要因素相同的情况下。也就说缴费年限相同,缴费基数相同,社会平均工资差不多的情况下,养老金基本是一致的。
如果从人账户等值的方面来看,50岁退休的计发月数是195个月。也就是说用个人账户的总额除以195个月,退休后养老金多少基本也是一样,毕竟上述条件都是相同的。
但是现实中,这样的情况基本上是不可能发生,因为灵活就业人员女性退休年龄是55岁,企业女性职工退休年龄才是50岁,所以之间还相差5年的退休年龄。两个群体的计发月数也是不一样的,企业女性职工计发月数是195个月,灵活就女性计发月数是170个月。
如果缴费年限相同,缴费基数相同,个人账户等值,55岁退休养老金要偏高一些,毕竟计发月数要少一些。
对此,你有哪些看法,欢迎交流评论。
这个比较不夠确切,比如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全国大多数省份规定为55周岁,而非50周岁退休,而企业女工人的退休年龄在全国一律为50周岁,这个政策规定应该说是完全一致的。
言归正传。尽管这个举例不是很准确,但是,这个相互比较的初衷十分明确,它就是试图通过这种摸拟比较,看看在个人养老金帐户储存额完全等值的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与企业参保人员,在社保权益上,即最终在退休待遇上究竟有何种差别?
应该说,分析与破解本题目的关健环节与核心参数在个人帐户储存额的等值问题上。在这里,等值可以理解为他们有客观事实上的可比性,比如在同一企业,同年参加工作等,尤其说明在个人缴费比例完全相同的条件下,他们以完全相同的缴费基数缴纳社保费用,这才会有个人帐户储存额出现等值问题的存在。
很显然,由于造成个人帐户储存额等值时,必然涉及参保人员各相关因素与参数会出现高度紊合与重叠。这就充分[_a***_]此两人要真正做到个人帐户等值,必然在以下几个方面是完全一致的。比如,他们的缴费基数完全相同,而要做到缴费基数一样,则必须做到在职工资收入相同,以及缴费年限相同。否则,不太可能使他们的个人帐户储存额做到等值。
在个人帐户储存额完全等值的特定条件下,灵活就业女姓人员50周岁退休和企业女性50周岁退休,她们在退休后最终基本养老金的享受水平上会有何种差异呢?在这样极端的条件比较下,应该肯定的讲,她们退休后的养老金享受水平,那是完全相同的,这个结论是可能的,毋庸置疑的。
总之,本题目给出的条件,以及相互比较的做法,加进了一些理想化的预设与成份,确有不尽合理之处。但这从一个侧面验证了现行社保政策与法规的普惠性与一致性。因此,广大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一定要对参保缴费充满自信与期待,一定要头脑清醒,未雨绸缪,要从年轻时起,就把自已的老有所养与尊严养老问题着手解决好、落实好,不要有侥幸心理和畏难情绪,更不要用商保思维看待社保问题,那种以划算与否,害怕吃亏的所谓“精明”,都是十分有害的,必须与之保持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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