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关于指定受益人的司法解释?
指定受益人
关于指定受益人,《保险法》第三十九、四十条有规定,总结一下有这样几个重点:
3)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如未成年人),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保险如何指定受益人?注意什么?
不是所有的保险产品都有指定受益人,有的只能是法定受益人。
一、关于受益人
保险金受益人分为生存受益人和死亡受益人。
生存受益人往往就是被保人。例如,我们常见的养老险、教育金、医疗险报销金、伤残保险金,这些被保人在生存时候也能拿到的保险金,就叫做生存受益人。
死亡受益人,也就是以被保人死亡才能赔钱的保险,例如寿险、意外身故。
二、指定受益人
一般来书,长期型保险,都能够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候,指定受益人。但是很多1年期、甚至更短期限的保险,绝大部分是不支持指定受益人的,默认为“法定受益人”。
如果可以指定受益人,那么就意味着保险有效期内,投保人或者被保人是有权更改死亡受益人的。并且指定受益人通常可以指定多个,每个受益人的百分比是多少。
而基于道德风险因素,一般的保险受益人都是和被保人有直接的关系,例如亲人。对于某些特殊保险,例如去银行贷款,买的借款人意外险,其受益人往往指定为银行。这种属于特殊险种。
指定受益人,是需要投保人和被保人共同同意了才能指定的。而不是投保人或者被保人单方面认为指定给谁就可以。
不是所有的保险产品都有指定受益人,有的只能是法定受益人。
保险金受益人分为生存受益人和死亡受益人。
生存受益人往往就是被保人。例如,我们常见的养老险、教育金、医疗险报销金、伤残保险金,这些被保人在生存时候也能拿到的保险金,就叫做生存受益人。
死亡受益人,也就是以被保人死亡才能赔钱的保险,例如寿险、意外身故。
一般来书,长期型保险,都能够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候,指定受益人。但是很多1年期、甚至更短期限的保险,绝大部分是不支持指定受益人的,默认为“法定受益人”。
如果可以指定受益人,那么就意味着保险有效期内,投保人或者被保人是有权更改死亡受益人的。并且指定受益人通常可以指定多个,每个受益人的百分比是多少。
而基于道德风险因素,一般的保险受益人都是和被保人有直接的关系,例如亲人。对于某些特殊保险,例如去银行***,买的借款人意外险,其受益人往往指定为银行。这种属于特殊险种。
指定受益人,是需要投保人和被保人共同同意了才能指定的。而不是投保人或者被保人单方面认为指定给谁就可以。
1. 我们通常所说受益人的全称为“身故受益人”,对应的是身故保险金。投过保的朋友可能有映像,在投保申请书中,有一栏是要填受益人,这块就是明确身故保险金给到谁。如果被保人身故,那么身故保险金将支付给指定受益人,起到一定的避税避债作用,建议观看往期***“防忽悠1.1 – 保险真的可以避税避债吗?” 特别提醒一下,大家在填写投保申请书时,最好明确指定身故受益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并写清楚每个受益人的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
2. 除身故保险金之外,还有各种生存保险金,其受益人视具体情况而不同。这些生存保险金主要包括重疾保险金、年金、祝寿金/教育金、伤残保险金、护理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即在被保人仍生存的情况下,满足条件时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对于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会有当地的惯例,通常在保险条款中可以找到。以重疾保险金为例,内地默认给付给被保人,而香港则默认给付给投保人。
3. ***最后,分享了两个案例。一是企业主为自己投保高额寿险,将私生子指定为身故受益人,私生子是否可以拿到保险金?二是如果老公给老婆投保香港重疾险,老婆罹患约定重疾,老公领导重疾保险金后,不给老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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