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养老补充保险是什么?
在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并行建立标准适度、能兜住底、可承受、可持续的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已参加山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参加补充养老保险。
第一种情况: 本制度实施之日起(2021年1月1日1起实施),已年满65周岁并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不用缴费,直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政府(出口补)待遇;有补缴费意愿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最长不超过15年,补缴费用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什么人免交补充养老保险?
领取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的待遇年龄为65周岁,也就是说从2021年1月1日起,年满65周岁的城乡居民则不需要进行补充养老保险缴费,直接可以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而不满65周岁的城乡居民想要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则需要满足其他条件。
养老保险能补缴吗?
可以。灵活就业人员不可以通过时候追补缴费方式增加缴费年限,这是国家对于社会保险缴费做出的一项制度性规定。
如果到达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以通过按月逐月缴费的方式继续缴费至15年,就可以领取养老金待遇了。
可以。
如果当事人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否则,就不能一次性补缴:
1、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满15年的养老保险,然后享受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待遇。
能补缴。
1、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可按申报并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历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为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含本金和利息)。无法确定历年工资收入的,以所在市(指设区的市,含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下同)执行的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缴。利息以历年公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补缴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分别负担,一次性缴清。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补缴费用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缴费用按规定分别计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2、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所在市执行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费用由个人负担,一次性缴清。
养老保险是可以进行补交的,但是需要注意的一点,如果在该缴纳养老保险的时候,不去进行缴纳养老保险,想要在自己退休的时候,一次性把养老保险进行补缴,以后就是不允许的了。也就是说,如果之前缴纳了养老保险,因为一些原因发生了断缴的情况,现在可以***取补交的方式进行补交养老保险,但是2019年以后,关于养老保险这方面,我们国家做了一定的改革,想要进行补交养老保险的公民,应该抓紧时间进行补交,各地方的政策是不同的,如果不抓紧时间进行补交养老保险,以后就不能够再进行补交了。
法律依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对于因某种原因单位或个人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视为欠缴。欠缴月份无论全额欠缴还是部分欠缴的均暂不记入个人帐户,待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补齐欠缴金额后方可补记入个人帐户。
职工所在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用期间,职工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所足额缴纳的费用记入个人帐户,并计算为职工实际缴费年限。
出现欠缴情况后,以后缴费***用滚动分配法记帐:即缴费先补缴以前欠缴费用及利息后,剩余部分作为当月缴费。